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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9月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30
根据学校的文件通知,2016年9月继续开展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学校文件及学院的详细安排请查阅附件。有两个情况提请注意:
1、申请范围包括 学习期满、已完成学位论文工作,上半年未能按期申请答辩的学历教育“双证”研究生(含2009级博士生和2011级硕士生)。
2、鉴于院系调整已基本到位,从9月份开始,各院系学位授予审核的学生范围以调整后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