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届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国(境)内升学登记、回生源地登记、暂不就业申请等手续的通知
关于2017届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国(境)内升学登记、回生源地登记、暂不就业申请等手续的通知
学生〔2017〕230号
各学院、直属系,各附属医院(单位):
根据毕业生毕业教育和离校的有关安排,2017年5月22日至31日是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回生源地、国(境)内升学登记等手续的时间。请各有关单位务必通知每一位相关毕业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办理。
除已在就业管理系统上个人确认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外,需要办理暂缓就业、回生源地、国(境)内升学的毕业生[1],须在2017年5月22日至31日通过最热门的网赌网址大全就业管理系统(其他毕业去向管理)向学校提出相应的申请或登记,经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确认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对自己的毕业去向不作任何表示的,视为默认学校将其就业方案列为回生源地,并办理回生源地派遣手续。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6】13号)的要求以及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相关规定,现要求暂无毕业去向的毕业生(1、暂不就业,即指暂时不想就业等于无就业意愿的毕业生;2、拟升学,即暂不打算就业,继续准备下一年度的国内升学考试;3、拟出国出境,即暂不打算就业,继续准备申请下一年度的出国出境学习。)须于5月31日之前登录“大学生就业在线”(http://www.gradjob.com.cn),进行“暂不就业”申请。具体流程见附件4。